近年來,娛樂圈的“吃瓜”事件層出不窮,引發了廣泛的關注與熱議。無論是明星的私生活還是各種黑料的曝光,公眾似乎總是對這些內幕充滿好奇。在這場信息戰中,究竟哪些是真相,哪些又是夸大的謠言,仍然有待進一步的揭秘。面對如此復雜的話題,保持理性和客觀的態度尤為重要。
新修訂的《北京市消防法令》(以下簡稱《法令》)已于5月1日起施行。《法令》初次明晰,阻止帶著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池進入電梯轎廂,拒不改正的個人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近來,北京向陽、順義消防部別離離查辦兩起居民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電梯的違法行為,兩名居民別離被罰款800元。
。明知風險卻拒不改正。
5月12日,北京市向陽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告發稱,向陽區將臺鄉一小區有人員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詢。
執法人員抵達現場調取了電梯監控錄像,監控畫面明晰顯現,5月12日14時左右,一名男人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執法人員提取、固定了相關依據。物業人員介紹,男人姓張,為小區居民。執法人員當場奉告張某新規規則、法令責任和損害結果,張某表明將改正錯誤認識,不再施行此類違法行為。
次日上午,物業工作人員經過監控巡視發現,張某又將電動自行車電池帶進電梯轎廂。接到物業陳述后,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再次參與核對。經查,張某在明知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歸于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仍心存僥幸,以為執法人員剛已查過一次,短時間不會再來檢查,所以又將電動自行車電池帶回家。依據《法令》規則,執法人員對張某處以800元罰款。
。怕淋雨帶電池進電梯。
5月2日,北京順義一小區物業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居民姜某違法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物業人員勸阻無效后,向消防部分陳述。
接到頭緒后,順義區消防救援支隊隨即派出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參與查詢。在調取檢查小區視頻監控后,執法人員發現,姜某確實于5月2日正午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面臨執法人員的問詢,姜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現實,他解說稱,當天有雨,怕雨水淋濕電池就拿著回家了,想等雨停了再拿下來。執法人員依據《法令》規則,責令姜某履行法規規則,不得違法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5月3日,物業人員經過視頻監控發現,姜某又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物業人員上門阻止未果,遂向消防部分陳述。
執法人員以為,姜某帶著電動自行車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屢教不改,不只無視法令威望,還要挾到了本身和其他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法令》規則,執法人員對姜某處以800元罰款。
(總臺記者 張河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