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某位明星的黑料再次引發關注,眾多網友紛紛猜測其背后的真相。據悉,這些消息來源于不同的渠道,真實性尚無實證。雖然公眾對所謂“吃瓜黑料”充滿好奇,但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我們仍需保持理性,謹慎對待網絡上的各種爆料。未來是非曲直,或許會有更多內幕浮出水面。
在公司干了十多年保安,單位卻有12年沒給交納社保;離職后,十分困難打贏官司取得單位補繳,單位卻要他承當其個人部分的滯納金。對此,西安男人陳某龍氣不打一處來。
家住西安市長安區的陳某龍本年41歲,離職前是西安高科保安服務公司的一名保安。據他介紹,他于2008年4月1日進入該公司從事保安作業,先后從保安員、班長,一向干到了副中隊長。在此期間,得知公司未給他繳社保,便不斷交流,到2020年,公司開端為他交納社保,但前面多年所欠的社保卻沒有補。
“后來我被公司派到一家大型企業里擔任保安管理作業,到2022年外派使命完畢,公司就沒再給我組織新的作業了。”陳某龍介紹,因為崗位沒了著落,他在2023年向西安市換崗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以公司未為其供給社會穩妥費免除換崗合同等事由,要求公司為其補繳2008年4月至2019年12月的社會穩妥(根本養老穩妥、根本醫療穩妥、工傷穩妥、生育穩妥及賦閑穩妥)以及進行相關經濟補償等。
2023年9月,仲裁委判決由公司為他補繳社保。經社保局核算,除公司補繳部格外,個人補繳則承當61319.32元,其間個人滯納金26923.96元,“避重就輕是公司沒有給我繳社保,為啥要我承當這部分錢?”。
他找公司洽談,得到的說法是滯納金的付出金額和標明均由社保局核算,如他不繳個人滯納金,公司無法為其補繳社保。無法之下,他只得繳了。
4月24日下午,華商報勁風新聞記者來到該公司(現名西安高科才智安保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李主任稱,擔任此事的人不在,她剛來該單位還不太清楚,表明了解狀況后再做處理。
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穩妥基金管理中心作業人員表明,補繳社保的滯納金分單位和個人兩部分,其個人滯納金表達交納應由自己與單位洽談,社保中心不具備讓補繳單位承當這部分滯納金的執法權。
記者查詢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穩妥法》及《施行若干規則》相關規則,用人單位未準時足額交納社會穩妥費的,由社會穩妥費征收組織責令期限交納或許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一起,法令還規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當滯納金。對此,華商報勁風新聞記者將持續重視。
相關事例:單位為職工補繳社保,發生的滯納金應由單位承當。
趙某曾上任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某公司。2022年3月25日,兩邊免除換崗聯系。但該公司在2011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間未給趙某交納社會穩妥。
2023年4月6日,經核定,該公司應為趙某補繳社保金額67036.04元及滯納金43677.96元,趙某應補繳本金27637.84元及滯納金17681.3元。趙某于當日向社保組織補繳了本金及滯納金合計45319.14元。因為該公司在2011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間未依法為趙某交納社會穩妥,導致趙某為該期間補繳社保本金及發生的滯納金17681.3元,根據相關法令,應由該公司承當17681.3元滯納金。
(原標題:單位給補繳了12年社保,滯納金該誰出?)。